上虞讨债公司分享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
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工资、奖金
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、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、补贴,均属于婚后共同财产。
二、生产、经营的收益
无论是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、经营所获取的收益,还是一方单独从事生产、经营而获得的收益,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。
三、知识产权的收益
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或双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益,例如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等带来的经济利益,均被视为婚后共同财产。
四、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
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,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,否则均属于婚后共同财产。
五、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
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,也是婚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。
六、养老保险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
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,同样属于婚后共同财产。
七、军人名下的复员费、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
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、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,也属于婚后共同财产。
八、其他财产
除了以上列举的财产外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属于婚后共同财产。
需要注意的是,婚后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,且这些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。另外,在认定婚后共同财产时,要注意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,以及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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